2009年6月25日 晴
我和她,已经商量好了,就在后天晚上。我们要让他,为当年的事,付出代价!是他害得我,不能再行医救人,失去了光明璀璨的未来……他该死!
我干民警干了十多年,经手过的案子大大小小,不计其数。
找过失窃的电动车,也破获过近百万的诈骗案;逮过喝酒闹事的小混混,也抓过背着几条人命的通缉犯。
一句话说,什么样的情况,我都见识过。
可在我的职业生涯里,有一件案子,让我至今记忆犹新。
说实话,那是我办过最简单的,也是最复杂的案子……
大家至今不相信,案件的真实性。
网上多次戏称是,另有内情的无头案。
说是警察为了结案,随便编出来的死法。
说死者,眼睛都闭不上……
十年前,我刚从警校毕业。
根据公安联考的成绩,在原户籍地的某派出所里,参加工作。
刚工作没多久,就赶上了一个见血的案子。
实话实说,当时的心情,还是很不一样的。
刚毕业的小年轻,一腔热血,满腹正义。
想象着电视情节里,什么曲折难解的杀人案,最好能一举破获,将光和正义,还给受害者。
可当我到了现场,就不禁有些失望。
那是一起,大学生跳楼自杀案。
死者叫小航,是当地师范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。
死亡时间是在晚上十点到次日凌晨四点。
地点在学校北边的烂尾楼附近,没有监控。
死因是高空落地时,惯性导致的肋骨骨折,刺入内脏,破裂死亡。
紧跟而来的,两名刑侦人员,认真勘察了现场。
第一,没有搏斗痕迹、没有其他人的足印。
第二,法医对尸表进行了基础检查,没有发现除坠亡之外,其他的伤痕。
这也就排除了一种可能——即,死者不是死后,被扔下去的。
我们根据现场,初步判断,小航很有可能是自杀。
并且,我们还在现场,发现了一张疑似遗书的纸条。
一张白纸,非常干净,1.0黑色中性笔写着大大的三个字。
——对不起。
这无疑加深了,我们对自杀的判断。
因此我们猜想,小航是感情受挫,又或者是遭遇校园暴力,所以才选择轻生。
那时候的大学校园,远没有现在干净。
大学生失恋了,又或者被校园暴力了,一时想不开,所以选择跳楼。
很多年后,我再回想这个判断,却是十分沉重的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