软的不行,他们就想来硬的。
或者说,孙芳的脑子里,除了暴力和撒泼,已经想不出别的办法了。
“我不管!今天这个电必须通!”
她像一头被逼到绝路的野猪,红着眼睛嘶吼。
“这是公共利益!这是紧急避险!今天就算天王老娘来了,也得在这块地上施工!”
她掏出手机,打了个电话,叫来了几个搞装修的亲戚朋友。
没过多久,一辆小货车拉着水泥、沙子和一些钢筋开了过来。
孙芳指着那片空地,对那几个人喊道:“给我上!就在这儿,给我立个柱子起来!先把电线架上再说!”
她想强行施工。
她想用“为了大家”的道德大旗,来掩盖她私闯民宅,破坏我私人领地的犯罪事实。
可惜,她想到的,我早就预判到了。
我靠在门框上,动都没动,只是抬手按了一下手机上的一个APP。
一个清晰的,带着广角镜头的监控画面,出现在我的手机屏幕上。
那个昨天连夜安装的,自带电池和4G网络的无线高清摄像头,正忠实地记录下眼前的一切。
我直接按下了报警键。
“喂,110吗?我要报警。”
“地址是汤臣小区9栋楼下,有人聚众私闯民宅,试图破坏我的私人财产。”
我的声音不大,但足以让准备动手的几个人停下了动作。
孙芳愣住了,她没想到我真的敢报警。
“你……你凭什么说这是你的地!车库都拆了!”
我笑了。
我转身回屋,拿出了我的房产证。
我翻到附页,指着上面用红线标出的一块区域,展示给所有人看。
“看清楚了,房产证上写得明明白白,这块地的‘土地使用权’,是归我所有的。”
“车库这个‘建筑体’是违章的,我拆了,但‘地’,还是我的。”
“未经我的允许,任何人在这块地上动一砖一瓦,都叫‘非法侵入’和‘故意毁坏财物’。”
警察来得很快。
在我的房产证和手机里的高清监控录像面前,事实一清二楚。
“警察同志!我们是为了全楼用电啊!她这是自私自利!”孙芳还在狡辩。
一个年长的警察严肃地对她说:“紧急避险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!这块地是人家的,你们没有权力强行施工!”
“如果继续胡闹,就按寻衅滋事处理,跟我们回所里去!”
就在这时,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旁边。
我的朋友,一个专打经济和房产纠纷的律师,穿着一身笔挺的职业套装下了车。
这是我叫来的“专业辅助”。
她走到我身边,推了推金丝眼镜,对警察和所有人说:
“各位,我是周嘉先生的代理律师。”
“关于恢复供电的问题,我们并非不通情理。但一切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进行。”
“想用我当事人的地?可以。”
“两个方案:一,签正式的土地租赁合同;二,由侵权责任方出资,向我当事人收购这块地的使用权。”
“想白用?门都没有。”
律师的话,像一柄柄法律的利剑,彻底斩断了孙芳最后的幻想。
最终,撒泼打滚的孙芳,被警察带走,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。
她叫来的那帮装修亲戚,也灰溜溜地开着车跑了。
一场闹剧,终于收场。
夜幕再次降临。
整栋楼,依然是一片死寂的漆黑。
楼下,蚊虫嗡嗡作响,混合着邻居们的抱怨和孙芳老婆断断续续的哭骂声。
而我的家里,亮着柔和的露营灯。
我坐在窗边,开着我的小风扇,一边悠闲地吃着冰镇西瓜,一边欣赏着楼下这幅“众生皆苦”的画面。
优越感,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