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我跟蒋越认识的时间并不长,成为「冤家」是在我第一次遇到他的那天。
那时正值高考后的暑假,我在街上看到两个小混混抢钱,就去追。
追到后,我把他们给揍了。
蒋越正好路过,被我当成同伙,也挨揍了。
我很快发现打错人,立马跟蒋越道歉,其中一个小混混却乘机跑了。
蒋越很生气,平白无故地挨顿揍。
他的脸很白,显得被打伤的地方更红了。
不过他还是答应跟我一起,将剩下的小混混送去派出所。
还没走出巷子,跑掉的那个小混混带来了七八个人,扬言要揍我们。
我反应还算快,抄起地上的一根棍子抡了起来。
那些人一时半刻奈何不了我,还被我打伤了。
于是他们就把目标放到了蒋越身上。
可怜的蒋越,那身板看着就不禁打。虽然也反抗了几下,我也护了他一阵。
但最后他的脸还是被打得跟猪头似的。
好在他也机灵,挨打之前就报警了。
我是在派出所做笔录的时候知道他的名字的。
有被抢钱的阿姨作证,我的行为最终被认为见义勇为。
蒋越虽然是被无辜扯进来的,但他积极报警,警察蜀黍也表扬了他。
不过警察蜀黍说我太莽了,就算身手再好,见义勇为也要先保护好自己。
这次我没受什么伤,也是我运气好。
万一那些小混混手里也有家伙呢?万一他们还带着刀呢?
那我恐怕要躺在医院里做笔录了。
听蜀黍这么说,又看被打成猪头的蒋越,我感到了后怕。真险。
一出派出所,我就拦了辆出租车送蒋越去医院。
所幸蒋越的伤并不严重,医生让他回家休息几天,消消肿就好了。
但蒋越明显很生我的气。
如果不是我误会了他,他不会挨第一次揍。
如果不是我的疏忽让那个小混混跑了,他不会挨第二次揍。
这些我都知道,所以我一直跟他说对不起。
但他还不消气,最后还来了一句:「下手没个轻重,简直是个女流氓!」
女流氓?
这称呼我可不爱听,便回道:「谁让你这么弱鸡?长得就跟小白脸似的!」
接着我们就在医院门口吵起来了,直到他家爸爸来接他回家。
之后我就没再见到他了,估计他在家里养伤,不敢出来了。
但我们之间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。
毕竟都是一个市的,说不定哪天又见面,得防着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