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悔之晚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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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是是穿过的。

我追江辞那几年,不知道听谁说他喜欢软妹。

我一向不喜欢粉色。

但那次特意穿了件粉色毛衣跑去给他送饭。

大冬天里,我为了好看没穿外套。

冻得脸都白了。

江辞晚了半个小时才从训练室出来。

懒懒散散地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圈。

抱着胳膊嗤笑出声。

“祝明瑶,你看起来好像一只粉色的猪哦。”

众人哄笑声里,我落荒而逃。

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穿过粉色。

手机里朋友的消息带着点尴尬的找补。

【明瑶你别多心。】

【说不定他嘴上嫌弃,心里喜欢着呢。】

【江辞是什么样的人我们都知道。】

确实。

大学时江辞就是出了名的嘴贱脸臭。

用我室友的话说,“好好一个帅哥,可惜不是个哑巴。”

几乎每个想要追他的女生都被他说得狗血淋头。

只有我不一样。

他也嫌弃我的装扮,嫌弃我的便当,嫌弃我一天到晚黏在他身边。

却还是会在同学聚会时冷着脸叫坐在角落的我。

“喂,你过来坐啊。”

后来他成了大明星。

第一场万人演唱会。

他对着我的方向唱完了一整首情歌。

随后镜头移过来。

少年眉眼精致又认真。

“给大家介绍一下。”

“我生命中的女主角。”

镁光灯晃得人睁不开眼。

我只记得,尖叫声里,他在朝我微笑。

下了台江辞就被经纪人骂了个狗血淋头。

“你粉丝要不要了?前途要不要了?”

他靠在墙边无所谓地笑。

“你不知道,我们家那个矫情又敏感,不提前说好,以后有的闹呢。”

江辞的事业也确实因此停滞了几年。

直到去年他的新歌拿了金奖,才又有了起色。

然而给他颁奖的,是一个当初远不如他的师弟。

那男生为了前途和相恋十年的女友分开,然后一飞冲天。

于是有记者问他后不后悔当初的公开。

“不后悔啊。”

江辞朝镜头展示着他锁骨上的项链。

那是我跑了五个月外卖,才给他买来的生日礼物。

他曾经说这枚项链比任何奖杯都珍贵。

但……

最新一条不露脸的***里。

他脖子上的项链被换成了一个HelloKitty的卡通吊坠。

他曾经说过这东西太过女气幼稚。

然而现在。

他欢呼雀跃。

【和老婆买了情侣项链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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