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我是萧景言的舔狗,对他有求必应。
但萧景言恨我,对我百般羞辱。
因为三年前,我在婚礼的前一天跑了。
三年后我回来,带了个孩子,孩子的亲生父亲,是萧景言的亲大哥。
医院里灯光昏暗,我还没来得及脱下白大褂,就听到手机铃声响起。
我看到那串熟悉的数字,不禁微微皱起了眉。
“林妍欣,宵城会所,B包间。”
手机里嘈杂纷繁,有许多旁人的声音起哄嬉笑。
“欣欣,带瓶酒来,今晚和哥哥不醉不归。”
“对对对,带香槟,给咱们菁菁姐好好庆祝庆祝。”
我看了看病床上刚刚入睡的宝宝,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,
“景言,团团病了,我想陪陪她,实在走不开,今晚我不去了行嘛,就当我求你了。”
“化妆十分钟,换衣服十分钟,打车十分钟,你知道,我最讨厌别人迟到。”
萧景言是让我去会所,是因为他的小明星女友得了影后,让我去给她庆祝,说来可笑,萧景言的女朋友多的怕是他自己都数不过来了,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,最长的也不过三个月。
只有白菁菁在他身边足足呆了三年也没有被替换掉。
或许白菁菁会成为真正的萧夫人。当然,这些都和我无关。
不过还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呆的时间更久,那就是我,我与萧景言是青梅竹马。
但是我不对白菁菁造成任何威胁,或者说不对他的任何一个女人构成威胁,因为我,只是萧宴的一个舔狗。
我不会拒绝他任何无理的要求,不会和他任何一个女朋友争风吃醋。
或者换句话说,我不能拒绝他的任何要求。
团团生病了,白血病。我身为她的母亲,作为一个医生,却救不了她。
因为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病无药可医,就是穷病。
我只有毫无底线的满足萧景言的要求,我才能得到医治团团的药。
两万块钱一盒的尼莫提宁,只有萧景言名下的这家私立医院才有。
所以我不敢怠慢萧景言的任何吩咐,只有屈服,认错,服从。
但是这次,团团实在病的太重了,我不敢离开,我怕我离开哪怕一小会儿,就再也见不到我相依为命的女儿了。
我不安的动静惊醒了团团,监护仪上发出滴滴的警报声。
“妈妈,你有事情要忙嘛?”
小小的人儿比同龄的孩子要体贴懂事的多。
我握着她小小的手,将脸贴上去。团团的小手在我的脸上摸来摸去。
“妈妈你去吧,团团一个人不怕,我会乖乖等妈妈回来哒。”
团团奶声奶气的,声音里有掩饰不掉的虚弱。
萧景言的电话又打了进来,我无奈的找来了医院的护工,交代了注意事项。
“团团乖,妈妈很快就会回来的。等妈妈回来给团团买最爱吃的冰激凌。”
我摸了摸团团的小脸,不放心的离开了病房。
说来命运弄人,我和萧宴本来家世相当,父辈也是世交,可我七岁那年父亲生意失败,失意之下带着我和母亲一起投了河。
消防员将我们从河里捞出来时,只有我活了下来。萧景言的妈妈赶来将我护在怀中。
“没事了,囡囡,阿姨来了。”
我躺在萧妈妈的怀中,温暖舒适。
我成了萧家的养女。而萧家,有两个儿子。
一个是萧景言。
而另一个,是团团的亲生父亲,萧景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