灯芯绒布这么贵,做一件衣服比她原先计划的要贵上十来块呢!
不过她也看出来了,多花钱怪不了宝珠,要怪就怪她那败家儿子!
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!
还是个媳妇迷!为了让媳妇高兴是啥也不顾。
“给,我媳妇,做件袄子需要多少布?”宋长安问售货员,我媳妇三个字他咬的极轻,像是烫嘴一样。
“光做面的话要两米,要是里子也......”
宝珠连忙道,“我们里子用棉布,”
宋母一颗心这才又放回到肚子里。
选定两米灯芯绒布和两米的平纹棉布,一共花了十二块钱。
宋母正准备掏钱,就见儿子从兜里拿了二十元钱出来。
嗯?
儿子哪里来的私房钱?甚至还有布票!棉花票!工业券!
平日里一声不吭的二儿子没想到还知道替自己攒老婆本,宋母心里酸酸的。
怪不得有句老话说的好,小麻雀尾巴长,娶了媳妇忘了娘。
自己辛苦把儿子养大,结果长大能耐了有钱还是给媳妇花。
她正准备转身出供销社,就听宝珠轻声细语地又对售货员说,“麻烦帮我看看有没有适合我婶子穿的布。”
售货员指着一匹靛青色的碎花布,“喏!这种!城里很多老太太都喜欢呢!”
“那行,”宝珠觉得这颜色也挺适合宋母的,“我要四米,帮我裁吧!”
宋母这才反应过来宝珠是要买布给自己做衣裳。
都是婆婆买布给未来儿媳妇做衣裳的,哪有还没过门的媳妇舍得给婆婆买布的?
她顿时受宠若惊,“宝珠,别买了,我有衣裳穿。”
“婶,我也不单是给你买,给我妈也做一件。”
宝珠针线活不错,她妈好几年都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件衣服,所以她出嫁前想亲手给她做一件。
“还有这种,”宝珠又看中了块深蓝色的布,她用眼睛丈量了下宋长安的尺寸,“也给我来三米。”
这一眼,扫的宋长安心里痒痒的。
宝珠可真好看。
“一共十二元钱,”售货员把布捆好。
宋长安立刻上前就要付钱,被宝珠拦住了,“我来。”
她今天也是带了钱票的。
宋长安没再坚持,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,以后他的就都是媳妇的。
三人买好布后,宋母就张罗着要去饭店吃饭。
今天本来要给未来媳妇买布做衣服的,结果是儿子掏的钱。
而且未来媳妇还出钱买布准备给她和儿子做衣服。
合着今天就她还没出钱,所以宋母决定带宝珠去饭店好好吃一顿。
“宝珠,听说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可好吃了。”
国营饭店的红烧肉,宝珠前世也吃过。
当时是跟陆淮和儿子一起,红烧肉很香,但她愣是没舍得尝一块肉,只吃了两块土豆尝味道。
她真是傻啊。
“一个人出远门,别那么傻,东西看好了,要是实在找不到证人,就回来。”
出了饭店,陆母叮嘱儿子。
陆淮着急出发,连头也没回,“知道了。”
如果他回头,就会发现宝珠三人正好并肩迈入他前脚出来的国营饭店。
饭店墙上挂着一块黑板。
上面写了今日的菜单。
不过宋母不认识字,她得问儿子才知道上面写的啥。
“宝珠,你想吃啥?”
宋长安担心宝珠看不明白菜单,自己先给她们念了一遍。
毕竟他属于初中辍学,比宝珠小学二年级文化还是要略高一些。
“婶不是说红烧肉好吃吗,那咱们就点一个红烧肉吧!”
其他的也都属于家常菜。
宋长安又点了个炒猪肝,素炒豆腐,半斤米饭,一共要八两粮票和三元二角钱,宋母抢着把钱票给出了。
饭店里面是大长桌,长条凳。
三人坐下,正是饭点等了半菜才陆续上来。
宝珠打定主意今天一定要好好尝尝红烧肉的味道。
还没等她夹,宋长安就把第一筷子红烧肉夹给了她。
旁边有个女人还笑着点自己丈夫,“你就知道吃!看看人家小年轻多知道疼媳妇!”
宝珠看着碗中的红烧肉愣了两秒。
前世她是自己不舍得夹肉吃,可是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却也没有人想到为她夹一块肉。
这个年代,谁不知道肉好吃呢?
还好,还好,她现在可以重新为自己活一次。
国营饭店菜的份量很足,三人都吃的很饱。
宝珠也第一次体会到了被照顾的感觉。
走路的时候,虽然路上只有零星的几辆自行车,但宋长安却习惯性让她跟宋母都走在内侧,东西也全部都提在他手里。
日头西斜,他们赶到了牛车停放的路口。
而这时,秦妙春终于赶进城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