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医院化疗后,忍着身体不适回到公司。
向恒找到这里说要见我。
在楼下的咖啡厅,他热情地朝我挥手。
“几天不见,你看起来不太好啊?”
他掩饰不住的心情愉悦,整个人更加自信张扬了,无论何时何地,向恒都能轻易地吸引众人的目光。
他不仅高大帅气还健康多金,此刻的我,有些自惭形秽。
这些年,他身边的女生来来往往不停换新人,却总也轮不到姜宛宛。
或许人最难放下的就是执念。
得不到的东西最好,够不着的果子最甜。
所以,对姜宛宛来说,向恒总有一种让她难以抗拒的诱惑力。
而我这种,随叫随到永远待在她身边的,自然吸引不了她的注意。
“我看宛宛的朋友圈了,你们领证了。”
说这句话的时候,他上扬的嘴角充满得意的味道。
一副胜利者的姿态。
他为自己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。
是我合法的妻子又如何,她还不是先为他穿上了嫁衣。
还对他许诺了永不分离的誓言。
在他眼中,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。
“婚礼的事,宛宛应该和你解释过了,你不要放在心上。”
我冷笑。
不想拆穿他的虚伪。
我一个将死之人,实在没力气和他玩这场爱情游戏,他的自私和贪婪多看一眼我都觉得恶心。
他想要什么,拿去就好。
我不理他,也没影响他的好心情,他摆出一副和我谈心的架势自顾自地说起来:
“我们小时候流行过一阵许愿瓶,宛宛还把写好的瓶子埋到她家石榴树下,我偷偷挖出来过,上面写着「希望长大后我能做向恒的新娘」。”
我皱眉,不知道向恒对我说这些是想做什么。
他接着说道:“我和宛宛举办婚礼并不是要破坏你们的婚姻,我只是想完成她的愿望,让她没有遗憾。”
呵,不愧是一起长大的,话说的都这么有默契。
向恒不无得意地总结陈词:“余初,你要大度点,谁没点过去呢,爱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包容。”
我笑出声,还真应了那句话-----丈八的灯,照见别人,照不见自己。
没忍住我讥讽了他几句:
“向恒,你就是个既要又要还要的小人,这些年你打着做朋友比恋人更长久的名义不给姜宛宛任何承诺,却又把她视为你的所有物。现在,你害怕在她那里拥有的特权消失,又打着劝和的名义来挑衅。”
我平静地说道:“你就是个人渣。”
不想浪费时间,我起身离开。
向恒死死盯着我,恶毒的笑道:“那怎么办呢,姜宛宛的第一次,十八岁时就给了我这个人渣。”
大脑一阵嗡鸣,愤怒在我心中翻腾,我上前拽着向恒就是一拳。
姜宛宛就是这个时候赶来的。
她尖叫出声:
“余初,你在干什么?”
我从恍惚中挣脱出来,胃里一阵恶心剧痛,心口也闷闷地疼了起来。
她连忙上前,关心的扶着向恒,问他有没有受伤。
小心翼翼的样子,仿佛他是一件易碎的瓷器。
转头看向我时,眼底迸出愤怒的火花,姜宛宛气愤地对我吼道:
“余初,你凭什么打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