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给三个大佬当替身的那些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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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莺被饿了整整两天。

滴米未进,滴水未饮。

佣人们一边干活,一边议论。

“这替身就是比不上正主,你看这阮小姐,也太惨了,一个活人还比不上一根画笔了。”

“还不是她自己自愿,受什么苦都是活该。”

“也是,说到底还是为了钱。”

……

这次她真的惹怒了祁焰,从今往后,他都没来见她。

直到周三,饿了两天的阮莺又被送去了程随安那儿。

阮莺过去的时候,脸色惨白。

程随安还没起床,她来不及让自己吃饭,便主动去了厨房,给他准备早餐。

她之前听人说过,像程随安这种玩世不恭的大少爷,之所以会收心喜欢上许黛,正是因为他9岁那年,父母出车祸去世,葬礼那天,许黛找到了躲在角落的他,亲手给他煮了一碗面。

那年的一碗面,让他爱了许黛足足十多年。

所以程随安最喜欢看替身穿上围裙做饭的样子。

她前段时间特地学会了许黛当年煮的阳春面,阮莺以为他一定会很喜欢。

面出锅后,程随安也下楼了。

“吃早餐吧。”阮莺乖巧的给他拉开椅子。

闻到熟悉的香味,程随安怔了怔。

尝了一口之后,他那张向来带着不羁笑容的脸上却直接冷了下来。

“啪!”他重重的将筷子摔在桌上。

随即,冷声问她:“谁教你做的?”

她一愣,还是说了实话:“我找人问的,我以为你喜欢吃这种…”

没等她说完,程随安直接发了火,将整碗面砸在阮莺身上。

刚出锅的面汤还很烫,她手臂上瞬间被烫的通红,起了一大片水泡。

“我警告你,以后别再东施效颦,你做得再像也不是她!”

程随安走了,阮莺怔怔的站在原地,手臂上的疼痛终于后知后觉传来,她却紧紧盯着洒了一地的面,满眼都是心疼。

她学了好久呢。

还以为他吃了会高兴,他高兴的时候,眼睛会笑,很好看。

因为惹怒了程随安,这两天,他再也没有回来。

两天过后,她又该去沈越那儿了。

沈越看上去脾气最不好,圈子都传他病态狠辣,但和他相处的这些年,她发现,他反而是最好哄的那一个。

他并没有什么奇怪的癖好,平日里只喜欢抱着阮莺,喜欢把头埋进她的颈窝,不停地叫她“小黛”。

每次他这样叫她的时候,那颗红色泪痣似乎也会因为他的动情而变得更红。

这次,阮莺一边任由他抱着,一边轻轻地给他按摩着太阳穴。

沈越很享受这样的静谧,他出生在勾心斗角的大家族,只有在许黛面前时,才能放松下来。

阮莺这次总算没再触碰到他的霉头,沈越看上去心情不错,没了平时狠厉的模样,反而称得上温和。

“小黛,小黛……”

就在两人之间氛围很好的时候,沈越的手机响了起来。

他一开始还神色自若,不知道电话那头说了什么,听完后,他脸色瞬间一变,猛地推开阮莺,站起身来。

“怎么了?”

阮莺不知道怎么了,还有些不知所措。

但沈越的方才的柔情已经彻底消失,他根本没管阮莺,直接转身离开。

然后再也没有回来。

阮莺一个人茫然的待在别墅里。

甚至到了周日,他们三个也没有一个人出现。

这还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,连阮莺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。

直到周日下午,她听到沈越的佣人在一旁幸灾乐祸。

“听说那位许黛小姐回国了,赝品的好日子到头了。”

“难怪少爷这么久不回家,你看阮莺还天天等着他回来。”

“看来她离被抛弃也不远了。”

阮莺正好下楼,听到这些讨论,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。

许黛居然回国了?

难怪他们没有回来找自己了。

佣人们看到她失神的模样,更加觉得好笑,

“你看她这样子,生怕自己被抛弃,可惜这些年她不管怎么模仿许小姐,都比不上人家半根手指头。”

有佣人更是直接指名道姓的嘲讽她。

“阮小姐,我看你也别等了,许小姐回国了,祁少爷程少爷沈少爷没空搭理你这个替身了,听说他们一整天都在澜悦坊给许小姐办接风宴,你赶紧滚吧。”

阮莺并不在意这些嘲讽,可这些人有一点没说错。

她的确不想离开他们三个。

得知他们在澜悦坊后,她快步下楼,拿起外套朝外跑去。

到了澜悦坊门口,阮莺刚要进去,却遇到了一个很久没见的人。

“阮小姐?”

听到熟悉的声音,阮莺身子一僵,猛地回过头来。

林管家显然也是一副诧异的神情,他今天代替主家来澜悦坊宴客,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阮莺。

虽然跟阮莺几年没见,但她的名字这几年林管家没少听到。

京市三个世家大佬共用同一个替身的事传得沸沸扬扬,整个京圈,任谁提起阮莺都像提起什么脏东西一般充满嫌恶。

但林管家见到她表情却既不轻蔑也不嘲讽,反而叹了口气,“阮小姐,少爷已经去世了,忘了他吧,何苦执着呢?”

闻言,阮莺脸上却没有一贯的乖顺,眼眸中甚至带着几分坚韧和偏执。

“我忘不了。”

林管家急得要命,他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阮莺自找灭亡?

“可你找的那三个人,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要是知道你把他们当成少爷的替身,后果不堪设想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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