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的饭局很顺利。
结束后我心情很好,决定放下俞溧后,我正在一步步走向新生重生。
开车时经过了最喜欢的甜品店,我决定去买个小蛋糕来犒劳一下自己。
然而在蛋糕店里,我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。
沈漠。
乍一下看到他,我有些心虚又有些尴尬。
我跟沈漠也算是从小到大认识的,但沈漠从小就讨厌秦婉,而我从前为了给秦婉出头,一直跟他对呛。
就在我犹豫着要不要转头离开时,沈漠的声音传来。
“许君意。”
我回头,看到沈漠站在柜台前,噙着温和的笑看我。
心里一堵,怪不得我讨厌他,这笑跟商场上的难搞的老狐狸一模一样。
既然已经被看到了,就没必要再躲了,我推门而入。
于是局面就变成了,我跟沈漠相对而坐。
表面上礼貌微笑,实际上因为我对沈漠的某些微妙的“愧疚”心理,跟他坐在一起,我总有一种莫名的焦灼感。
“之前的事……对不起。”我颇为不自在地开口。
沈漠有些意外地看着我,“什么事?”
我脸上一烧,只好硬着头皮继续说,“当年因为秦婉,对你做过一些不好的事情,对不起。”
说出来之后,心里那股别扭劲儿就消失了。
我自问爱憎分明问心无愧,只在沈漠这有些许亏心。
沈漠闻言轻轻笑了,“你就这样空口白牙地道歉?”
“你想要什么,尽管提。”空口白牙道歉确实太没诚意了,我给他许了补偿。
然后,我眼睁睁地看着,沈漠他,直接把我的草莓尖尖给挖走了!
我惊呆了。
啊啊啊他怎么这么讨厌啊,没有草莓尖尖的草莓慕斯没有灵魂!
“我要这个。”沈漠把草莓尖尖吃进了嘴里。
“行。”我把头扭过一边,满脸心痛。
突然,一个凉凉的东西抵在我唇上。
我诧异地看过去。
灯光下的沈漠看起来竟然说不出的雅致俊美。
该死,怎么会有人这么好看,又这么讨厌。
鬼使神差的,我张开嘴巴把东西吃了进去,酸酸甜甜的滋味在嘴里漫开,是草莓。
沈漠把我的草莓挖走了,又把他的草莓给了我。
但是,我的重点是,“叉子换了没?”
沈漠挑眉,“没换,忘了。”
我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突突直跳,气死我了,妈的这混蛋居然把他吃过的叉子直接给我用。
就在我快爆发时,沈漠噗嗤一声笑出来,“逗你的,换了。”
我更气了,抄起旁边的抱枕狠狠朝他砸去。
一通玩闹下来,我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许多,消弭掉了不少因为多年对立产生的生疏和别扭。
接下来的交谈很愉快。
我开始重新认识沈漠,他其实是一个相当有趣的人,很多观点和我相当契合,但也会在一些方面和我争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