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爱到最后,面目全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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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亮起的灯光将我从回忆中拉扯回来,我像快溺亡的人被救起后,大口地开始呼吸着。

后背惊起一层冷汗。

沈聿白扫过一地狼藉,以及狼狈不堪的我,没有丝毫惊讶。

他习以为常地将西装外套扔在沙发上。

蹲在我面前,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:

「都听到了?」

他单方面冷战的这一个月,我给他打过无数电话,发过无数条消息,都石沉大海。

直到今天这通电话,他接了。

而那些话,也是他故意让我听到的。

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,却发现竟一个字都吐不出来。

许是嗓子还残留着余痛,连带着眼眶都是红的。

沈聿白啧了一声,起身点了一根烟。

他倚着窗台,火光忽明忽灭。

「黎诺,你就这么爱我吗?」

看着他颀长的背影,我恍惚了。

在半个小时前,这个问题的答案毋庸置疑。

我深爱他。

第一次见到沈聿白那年,我刚好十八岁。

我生活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里。

十七岁那年,我爸要撕了我的录取通知书,只为了将我嫁出去拿到一笔丰厚的彩礼给他儿子买房子。

我拼尽全力夺过录取通知书,逃离了那个家,只身来到京市。

住地下室,吃馒头喝凉水,一天打好几份工勉强凑够学费。

我以为日子终于好起来的时候,却被找到京市来的男人堵在了校门外的树林里。

我爸不由分说地逼着我退学跟他回去。

我彻底崩溃了,第一次学会了还手。

可我的力气怎么可能比得上一个大男人。

最后被他打得倒在地上,嘴角直流血的时候,我以为我要死了。

模糊的视线中,沈聿白的身影却越来越清晰。

沈聿白是我十几年人生中见过最有权势的人。

他甚至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我爸送进了监狱,判了七年。

也是那次,他蹲在我面前,向我伸出了手。

十八岁到二十五岁,我跟了他七年。

这七年里,他给了我最好的物质生活,将我带进他的圈子,用他的资源给我铺路。

第一次被带去见他朋友的时候,他身边没一个人看得起我。

有人醉酒后奚落我,将我当成其他女伴那样对我动手动脚。

沈聿白二话不说给他开了瓢。

尖叫声中,他握住我的手,俯身贴近我耳侧。

「黎诺,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吗?」

「最喜欢你当初反抗你爸时那凶狠的眼神。」

「所以,学会反抗。」

所以,我没理由不爱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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