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被拐得救后,我的位置已经被替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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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倩倩马上去拉着我妈,跟着埋怨。

「妈妈已经很不容易了。」

「你为什么非要去挖她的伤口,为什么非要让她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你,她养了你那么多年,她有什么对不起你。」

我的脸肿了。

我捂着发烫的脸,多年蕴藏在心里的委屈濒临崩溃边缘,直接被点燃。

「是啊。」

「你们没有人对不起我,是我对不起你们,我就不该活着,我就该死在那个穷乡僻壤,就不该回来碍着你们的眼。」

下一刻。

无名指上传来一阵温热的体温,我转头,对上了林司失望的眼神,「你消停点吧,这个家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,你不要再发疯了。」

是啊。

发疯。

我是疯了。

何止疯了,我都要死了。

我猛地甩开林司牵着的手,摘下无名指上的婚戒,狠狠甩在他清隽的脸上,拿起桌上放凉的开水,直接泼向了团结一致的他们。

在他们惊愕的目光中,落下一句。

「从现在起。」

「是我不要你们了。」

房子是我婚前,自己攒钱买的,写的我自己名字,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,如今既然要和这些人划清界限。

「你们可以离开了。」

我赶人的意思很明显,这回就连林司也呆住了,他向来要强,看着我赶人,沉着一张脸,说了一句,「不可理喻的疯子。」

林司走了。

我爸马上接上,「我真不该生下你这么个不孝女。」

我妈还在哭,周倩倩还在抱着她,我看着那亲如母女的两个人,冷笑,「行了,别演了,赶紧走吧。」

「恕不招待。」

我妈上前就要抓我,哽咽着喊我,「囡囡。」

看着我妈这样,我心里还是会酸涩,从前,我妈怀里只有我一个人的,她从小就疼我,不管我闯多大祸,她总是会宠着我,永远和我说,「只要有妈妈在,就什么也不用怕。」

那时候。

我真的觉得,只要有妈妈,我就什么都不用怕。

可是后来,是妈妈亲手把我搞丢的,让我被人贩子拐到了深山,卖给了一家屠户,我后来才知道。

我只被人卖了5000块。

我哭着求那个人,我家里能给很多很多钱,只要他放了我,就不止五千,可以是五万,五十万,只要能让我回家。

多少钱。

我妈妈都愿意给的。

真的。

可是,屠户不听我的,他缠在我身上,撕扯我衣服的时候,我用力挣扎,咬破了他肩膀,他砍掉了我一个小拇指,用实际行动告诉了我,在那座大山里,在那个房子里,到底谁才说的算。

我被糟蹋了。

只要屠夫在外受了点气,就会不停拿我发泄。

我只是他买来的牲口,不是人。

在那座大山里。

没有女人可以是人,我没日没夜的被折磨,被逼着做了好多事。

我不是没想过自杀,不是没想过死,可就算到了那时候,我还是想着爸妈,还是想着林司,想着远在城市里的他们,一定也会心急如焚,也会夜不能寐。

我靠着这点信念,活到了现在,当我以为我会回到从前一样温暖的家庭怀抱里,才发现,一切都不一样了。

我的房间有了新的主人,周倩倩会在我面前装着可怜说。

「妈妈以为你不会回来了。」

「妈妈怕睹物思人,把你的东西全部扔了。」

周倩倩说着说着就会哭,「姐姐,你要是想要这个房间,我就让给你。」

「你不要生气。」

那天,我砸掉了曾经属于我,如今属于周倩倩的房间,我把她梦幻的像个公主一样的房间砸的稀烂。

然后坐在地上目光呆滞的坐了好久。

周倩倩哭着打电话告状。

我等回来了爸妈,我对上了父母谴责的目光,还是下意识想去拉妈妈的手,只是,妈妈没有看见,她只是拍着周倩倩背。

「别怕。」

「倩倩别怕,囡囡只是精神不正常,不要和囡囡计较。」

我爸很铁不成钢。

「丢人现眼。」

是了。

我在妈妈眼里,成了精神不正常的精神病,是我爸爸眼里丢人现眼的东西,因为我不肯让出房间,妈妈提出让我住回我婚前买的那套房子里。

为了让我出去住。

甚至全款给我装修了。

真好笑啊。

我的父母有了新的女儿,再也没有我的地位了,不止是父母,就连青梅竹马的林司眼睛里,也有了周倩倩的影子。

那时候,我终于知道。

这个家里,再也没有我地位了。

这个家里,我才是那个格格不入的外人。

回忆戛然而止。

我妈还拽着我衣角,她看起来还是那个心里眼里只有我的妈妈,我看着她眼泪,还是忍不住问她。

「你爱我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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