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我供妹妹留学六年,她回国第一件事是起诉我侵占财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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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自愿。”我说,“但当时的情况是,如果我不转,她就没法继续学业。每次都说最后一次,每次都有新理由。”

赵明宇点点头,手指敲击着桌面,这是他在思考时的习惯动作,高中时就这样。

“从法律上讲,”他缓缓开口,“你妹妹的主张有一定依据。父母遗产属于你们二人共同所有,你单方面动用全部遗产用于她的留学开支,虽然出于‘资助’目的,但确实构成了对她那部分遗产份额的处置。她可以主张你侵犯了她的继承权。”

我的心沉了一下。

“但是,”赵明宇话锋一转,拿起银行流水,“这里的关键是,你动用的远远不止遗产部分。八十七万遗产全部用于她的留学,而你自己额外转账了……”他快速计算了一下,“六十六万七千六百元。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,是你对她的赠与。”

“赠与?”我重复这个词。

“对,赠与。”赵明宇点头,“这部分钱,她如果要主张返还,需要满足特定条件,比如赠与附义务而她未履行,或者你有证据证明她在索要这些钱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否则,赠与一旦完成,很难要回。”

他顿了顿,看着我的眼睛:“林静,我直说吧,这个案子如果只打遗产部分,你妹妹确实占理。但如果把所有这些转账放在一起看,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。六年来,你不仅把父母的遗产全部花在她身上,还搭上了自己的大半积蓄。她现在学成归来,第一件事不是感谢,而是起诉你要回遗产——这在道德上会让她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。”

“道德在法庭上有什么用?”我问。

“有用。”赵明宇认真地说,“法官也是人。尤其是这种家庭内部纠纷,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。如果能证明你妹妹的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,法庭可能会在遗产分割上对你倾斜。”

他翻了翻起诉书,指着其中一页:“你看这里,她主张你‘恶意侵占’,这属于比较严重的指控。如果这个指控不成立,反而证明她是在明知你为她付出巨大的情况下,仍然选择起诉,那么法官对她的印象会大打折扣。”

我沉默了一会儿:“我需要做什么?”

“第一,整理所有证据。转账记录你已经有了,这是最重要的。但还需要其他佐证,证明这些钱确实用于她的留学开支。比如她的学费单据、住宿合同、生活开销记录等等。”

“我没有那些。”

“想办法拿到。”赵明宇说,“第二,寻找证人。有没有其他亲戚朋友知道这六年来你一直在资助她?”

我想了想:“亲戚们都知道。父母刚去世时,几个叔叔姑姑还劝过我,说没必要把所有钱都投在她一个人身上。”

“联系他们,看是否愿意作证。”赵明宇说,“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——沟通记录。微信聊天、短信、邮件,所有她向你要钱的记录,以及你承诺给钱的记录。”

我把手机递过去,打开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屏。

赵明宇滑动屏幕,看了大约五分钟,然后叹了口气:“这些很有用,特别是她承诺回国后还钱的部分。但最好能有更直接的证据,证明她在要钱时存在夸大或欺骗行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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