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:《烽火永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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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黎安,黎明百姓的黎,一方安宁的安。

我是百乐门歌女,是程家二姨太,是黎老板,是黎医生.....

我的生命是无数战争下女子的缩影。

可我要让所有人知道,我们不只是时代的背景板。

我们也可以做时代的主人。

我端起茶桌上的咖啡,轻抿了一口,目不转睛地盯着手中的报纸。

今天的的头条是南方捷报。

街头小巷都在传,若是以这个速度,革命军怕是很快就打到沪城了。

我聚精会神的思考着,耳边是程一帆和我婆婆的争吵,

“妈,我已经接受过新式教育了,国外已经是长枪大炮,自由主义了,我作为青年应当以国家为重,你让我留在家里传宗接代?”

这已经是自程一帆回国以来,和我婆婆的不知道第多少次争吵。

程一帆还在和婆婆激烈的争吵着,我冷笑一身,放下手中的咖啡,转身回到房间。

这程家夫人,谁爱当谁当。

我回到房间,轻轻抚摸着与父亲唯一的一张合照,陷入了回忆。

我叫黎安,黎明百姓的黎,一方安宁的安。

我的父亲本是驻扎在沪城的国军司令,在一次与侵略者的交火中不幸战死。

在沪城,许多人已与侵略者勾结,视黎家为眼中钉肉中刺。

父亲死后,我无路可走。

无可奈何之下,我只能改头换面,去了百乐门做歌女,那年我十七岁。

从此,我只有花名,蔷薇。

在那纸醉金迷的地界,我艰难地活着。

一次,在我唱完歌下台之后,被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拥上来,试图强迫我。

是程一帆的出现,救下了我。

他说他每晚都来听我的歌。

他说他喜欢我。那一刻,他的眼里闪着星星,眼眸深处倒映着我的慌张和无措。

程家是沪城的药商大户,富家公子与百乐门歌女的感情自是不被世人所接受。

最终他说服了他母亲,答应让我进程家做二姨太,待生下长子之后才可扶为正室夫人。

我虽不愿,可在这乱世之中,这似乎已是我最好的归宿。

我忘了先前的自己,开始为了程一帆洗手做羹汤,努力讨好婆婆的喜欢。

却忘了,我也曾是沪城滩最美的蔷薇,是知书明礼的黎家小姐。

婚后,我和程一帆也曾度过甜蜜的二人时光,他为我买华丽的衣裙,精致的首饰,

带我出席社交场合,大方的向别人介绍我是他的妻子。

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幸福下去。

不久,程一帆离家远赴英国求学,这一走就是三年。

如今的我,已经二十岁了。

半个月前,程一帆从英国归家。

当我再次见到他时,他的眼中已褪去曾经火热的爱恋,唯余厌恶。

在听到婆婆不停的催生之后,他更以为是我从中作梗,试图用孩子保住程家夫人的位置。

什么程家夫人,真是可笑。

程一帆变了,殊不知,我也不是从前的黎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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