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次,我没有再走路。
而是奢侈一把,打车回了家。
我的房子在市中心老城区,一百三十平的大三居,市价在三百五十万左右,租出去一个月也有五六千的收入。
我本想将它租出去,自己租个老破单间,每个月能多四千多块。
但赵之珩强烈反对。
「这毕竟是叔叔阿姨留给你的念想,」他温柔地说,「怎么能租给别人呢?」
现在想想,其实是因为大少爷不想去住老破小吧。
就连我家这套房子,他也会明里暗里表现出嫌弃。
八个月前,在赵之珩的猛烈追求下,我和他谈起了恋爱。
三个月前,赵之珩告诉我,他家破产了,还欠了几千万的外债。
我一咬牙一跺脚:「不就是钱吗,又不是不能挣,我们一起还!」
自那时起,我就开始勤勤恳恳地省钱。
衣服鞋子全部卖掉只留三套,化妆品卖掉,连肉都舍不得吃。
最馋的时候,我蹲在饭馆门前闻着香味,大哭了一场,还是没有进去,回家吃清水挂面。
结果这一切,都是假的。
我哭得喘不上气来,忽然瞥见一条弹幕。
【最惨的还是女配为了攒钱,身体出了问题也不去医院,明明乳腺癌早期治愈率很高的……】
【结果等女配去医院的时候,已经晚期了。】
【女配死的时候都不知道真相,还在心心念念给男主还债。】
【女主拿着女配用命攒的钱买了一颗大钻戒,真讽刺,她的一条命,变成了女主首饰盒里一个微不足道的装饰。】
我顿住了。